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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通报泳衣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2018年第3批,共抽查了北京、辽宁、上海、浙江、福建、广东等6个省、直辖市49家企业生产的49批次泳衣产品,有9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本次抽查依据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FZ/T 73013-2010《针织泳装》、FZ/T 81021-2014《机织泳装》等标准的要求,对泳衣产品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海水色牢度、耐氯化水(游泳池水)色牢度、纤维含量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兴城市燕莎制衣有限公司、兴城市禄宇达纺织有限公司、兴城市翼鲤达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兴城市金水鸟泳装厂、兴城市羊安光大泳衣厂、义乌市康妮服饰有限公司、广州水晶秘密服饰有限公司、广东美思内衣有限公司、佛山嘉瑞服装有限公司等企业的9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耐碱汗渍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纤维含量项目。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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