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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儿童服装拉带绳索安全警示与标准探讨
2013-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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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童装标准体系的逐步建立健全,我国出口童装在安全方面仍然不达标,屡遭扣留召回。国内市场上童装拉带绳索普遍不符合标准要求,童装安全隐患突出。就生产者而言,并非产品质量有问题,导致设计不合理、安检不过关,本质是企业对我国童装标准的非强制性的忽略和不重视,更是对国外市场安全准入要求的不了解。

关键词:童装;拉带绳索;安全隐患;健康伤害;标准

 

1 前言

    进入21世纪,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量逐年快速增长,以“MADE IN CHINA”为标志的中国产品遍布世界各个角落。在国内,“一流产品出口,二流产品内销”的共识使不少中国消费者感受到不公平待遇,一直饱受诟病。加入WTO以来,国外贸易保护给我国纺织服装行业带来巨大冲击,其中以童装出口企业损失最为惨重。在不断总结分析召回原因后,2009年8月,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发布了三项涉及童装拉带绳索安全的国家标准,填补了规范国内童装设计生产的标准空白。然而,标准发布实施已有4年,童装在外销和内销市场上的质量安全情况,从近期的研究报告[1–2]分析并不容乐观。

2 拉带绳索存在安全隐患仍然是主要问题

    出口市场,有学者研究[4],在2008年我国服装被美国CPSC和欧盟RAPEX通报召回中,由于童装拉带绳索存在安全问题的占到70.2%。由表1可知[5],国外以设置TBT为主的贸易保护日趋严重,国内服装类产品出口受阻现象愈发严重,国内童装产品的生产与设计并没有随着国标实施受到规范。伴随消费品出口总量的增加,以服装产品为主要召回对象的格局没有改变,相反,召回比重从2010年38.6%上升到2012年的43.67%,不降反升之势明显。另据报告[6],2012年RAPEX召回我国轻纺类产品中,纺织服装召回比例最高,占到总量的21.92%,同比增长 57.61%,其中80%以上为童装。统计原因,问题主要出在国内企业对出口地安全要求不够了解,导致在召回通报中,绝大多数都提及“违反EN 14682规定”。所谓“EN 14682”即欧盟标准14682号文件,其适用于0~14岁儿童、青少年服装,主要针对童装上拉带、绳、肩带、蝴蝶结等部件的规格要求,明确提及童装拉带、绳索等容易致使儿童颈部被勒、缠绕窒息等潜在健康伤害。

国内,上海市质监局在2013年组织开展了童装产品安全风险监测,采集了62批次童装样品,检出59批次样品拉带、绳索不符合标准要求,合格率不足5%,如表2。为此,2013年5月24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儿童服装安全消费指引”,警示消费者注意童装绳带拉带的安全风险。

    可以看出,随着童装标准体系的逐步建立健全,我国出口童装在安全方面仍然不达标,屡遭扣留召回。国内市场上童装拉带绳索普遍不符合标准要求,童装安全隐患突出。究其原因,并非产品质量有问题,导致设计不合理、安检不过关,实际上是企业对我国童装标准非强制性的忽略和不重视,更是对国外市场安全准入要求的不了解。儿童服装安全性涉及婴幼儿生命与健康安全,仅仅制定标准还远远不够,毕竟企业是否严格执行标准生产还是未知,这还需要政府监管、产品检验和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监督。在此,建议将我国童装拉带绳索安全标准升级为强制性标准,加强企业标约束力,提高违法违标成本,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从厂门堵住安全隐患产品。其次,对涉及生命安全与人身健康的产品应定期进行风险监测评估,向社会发布消费预警,加大查处惩罚力度,营造社会关注和舆论监督。为此,将国内外儿童服装拉带绳索安全标准与要求进行简要探讨,显得必要而且重要。

3 欧盟国家对童装拉带绳索的安全要求

3.1 欧盟标准要求[8]

欧盟对童装绳索和拉带的规范要求非常详细,标准文件主要是EN 14682—2007。该标准对幼童、大童及青少年的年龄身高、拉带绳索、功能性绳索、装饰带子、松紧带等术语做了定义。规定,14岁(0~7岁和7~14岁)以下儿童服装上的拉带绳索,包括纺织或非纺织材料的绳子(cord)、索链(chain)、条带(ribbon)、细绳(string)、条带(tape)和塑料绳索。

 
 

    EN 14682—2007 3.1条规定,束带、功能性绳索、打结腰带或装饰腰带的自由末端不能有立体装饰或结纽,应防止结纽磨损后掉下碎屑,可用热封或加固缝避免这种情况。如绳带末端不能存在被夹住(钩住)的危险,末端处可采取双重褶折边或多重褶折边;套索扣仅在没有自由末端的束带或装饰性绳索上使用;束带要缝合在服装上,至少在两出口点中间处要固定在服装上,可用加固缝套结固定;固定在服装上的环绳/线圈收紧后,在服装上突出的周长不能超过75mm;环绳/线圈平放时,在服装上固定的两点间的突出长度不能超过75mm,如裤襻;拉链滑锁上拉链头的长度不能超过75mm,拉链头也不能垂在服装底摆以下,拉链头包括其任何装饰,如裤脚口底摆下不允许有拉链头;绳带测量长度依据EN 14682:2007规定的方法测量。

EN 14682—2007 3.2条规定,对服装头部和颈部、前后腰部、胯部以下底摆、背部和袖子分别做出具体要求:

     如0~7岁儿童服装的头部和颈部区域,不允许有任何束带或绳索,可调节搭襻长度不超过75mm,如肩带是连续长的材料制成或绳索被固定在服装的前后部,可以用肩带,但固定在肩带上的装饰性绳索不能有长度超75mm的自由末端,固定后环绳线圈的周长不能超过75mm;颈部系带式儿童服装头颈部区域不能有自由端,以缝纫式或其他方式固定在服装商的装饰,长度不能超过75mm,任何绳索和拉带周长不超过75mm;7~14岁儿童服装束带不能有自由末端;当服装摊开放平至最大尺寸时,不能有伸出的环绳线圈;颈部系带式儿童服装头部和颈部区域不能有未扣牢的一端;前后的腰部区域束带有自由末端时,每端伸出长度不能超过140mm,当服装展开平放至最大尺寸,即指定目标尺寸时,整体伸出长度不能超过280mm,功能性或装饰性绳索和可调节搭襻的伸出长度均不能超过140mm,前部和背部的打结腰带或装饰腰带从系着点至松开处可接受的长度不超过360mm;0~7岁儿童(身高134cm以下),腰带在未系着时不能超出服装底摆;服装底摆处的束带或绳索应平贴于服装上,服装收紧时也应平贴;背部区域不能有任何束带、功能性或装饰性绳索,束带或绳索不能在背部系着打结(打结腰带和装饰腰带除外);当服装扣牢时,长袖袖摆处的束带、功能性或装饰性绳索要完全在服装里面,若袖子上可调节搭襻的长度应不超过10cm,且开口时应不垂在服装底摆以下。

3.2 英国标准要求[9]

    BS 7909—2007 《提高机械安全性的儿童服装的设计和生产实施规范》对服装设计、原辅料材料、缝制材料规格和构件安全造成的潜在风险进行了明细。《规范》警示最终消费者应对受到来自服装设计、结构、原材料和构件造成的潜在机械风险进行评估使用,包括设计细节、原辅材料、缝制材料、配件选用及装钉牢度等项目的安全。

BS 7909—2007规定,设计12个月以下儿童服装时,在手部或脚部区域不应该有超过1cm松线或未切断浮线,对缝制配件能承受的撕扯拉力、绳索上塑料管套的拉脱力和铐纽与面料之间拉力的安全性测试进行了具体要求。当服装设计有绳索,应注意避免潜在危害,例如勒杀、夹住和引起婴幼儿呕吐。绳索不能放在近嘴巴区域。可适用的技术包括打套结、热封或在绳索上使用塑料套管。设计儿童服装时,服装背后不能有暴露的绳带和任何形式的装饰束带、抽绳。服装完全展开后,腰部绳索两头末端应露出超过 14cm,下摆绳索两头末端应露出超过8cm。绳索打结会降低勒夹风险,最好用宽带扣或弹簧索襻扣;绳索末端应该防止磨损脱屑,例如用热封、打套结或塑料套管,确保安全等。

 

4 美国标准要求[10-11]

    1996年2月,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发布了《儿童上衣的绳带指南》(Guidelines for Drawstrings on Children's Upper Outerwear),旨在防止儿童穿着夹克衫或运动衫时因上衣脖颈处和腰部处的绳带而发生钩挂缠绕伤害。1997年6月,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ASTM)采纳了一项包括上述指南内容的自愿性标准,即ASTM F 1816《儿童上衣的绳带安全规范》(Standard Safety Specification for Drawstrings on Children's Upper Outerwear)。标准规定了绳带规格的技术性要求,对儿童上身外衣风帽和颈部处、腰部和下摆处绳带的长度规格的设计提出安全性指标。

ASTM F 1816–2004规定,尺码为2T-12(相当于儿童衣服型号L)的儿童风帽及上衣衣领或风帽接缝处上下1英寸(25mm)范围内应无绳带;尺码为2T-16(相当于儿童衣服型号XL)的儿童上衣腰部和底边绳带末端应无绳扣、绳结和其他附件,如绳带是一根连续不断的带状物,应打结(CPSC《儿童上衣的抽紧带指南》指出,对连续不断的绳带应在绳中间与服装缝在一起)。绳带尺寸与腰部和底边的绳带通道尺寸之差不大于3英寸(75mm)。

 

5 我国标准要求

    目前,基于童装拉带绳索机械安全性的相关标准主要有三项:GB/T 22705—2008《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GB/T 22702—2008《儿童上衣拉带安全规格》和GB/T 22704—2008《提高机械安全性的儿童服装设计和生产实施规范》。三项国家标准都是修改采用的国外先进标准,使指标与国外保持了一致,旨在促进国内服装企业对国外先进标准技术的借鉴和学习。特别是GB/T 22702—2008和GB/T 22705—2008标准的出台,也弥补了国内检验机构无标可依的局面。

    GB/T 22702—2008 《儿童上衣拉带安全规格》修改采用了美国ASTM 1816—2004。两者在技术指标基本上保持了一致,主要区别是:国标删除了外标前言和引言,修改了范围;删除了外标中“套结”、“套环”、“上身外衣”,将“上身外衣下摆”,修改为“上衣下摆”并修改其定义;增加了“带襻”、“幼童”、“大童和青少年”的术语及定义,删除了非规格条文,增加对大童和青少年上衣风帽和颈部、其他部位的要求;增加了拉带的测量方法与要求,删除了外标的关键字与附录X1“基本原理”。国标规定,14岁以下儿童上衣拉带的安全规格,按服装部位划分为风帽和颈部、腰部及下摆处和其他部位,并按年龄层分为幼童、大童和青少年,分别对拉带规格做出要求。

    GB/T 22705—2008 《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13]是修改采用的欧盟EN 14682—2007,两者技术性要求也基本一致,主要差异为:国标修改了外标中“幼童”、“大童和青少年”条文中身高内容,删除了“箍筋”、“肩带”条文,删除了外标关于绳索和拉带规格及规格测量方法的条文,规定了“儿童服装上使用的拉带规格要求按GB/T 22702—2008规定执行”;修改了外标3.5条文,将“腰围线以下的服装下摆”改为“臀围线以下的服装下摆”,增加了4.7.2条文,对短袖上拉带和绳索提出要求;删除了外标资料性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和附录E,调整附录F“绳索和拉带图示说明”至对应条文中,并

按照服装部位分为风帽与颈部、腰部、服装下摆和袖子,对童装绳索和拉带做出规定。

此外,我国行业标准FZ/T 81014—2008《婴幼儿服装》对24个月内的婴幼儿服装规定,领口和帽边不允许有绳带,成品上绳带外露不得超过14cm。SN/T 1932.8—2008《进出口服装检验规程 第8部分:儿童服装》和GB/T23158—2008《进出口婴幼儿睡袋安全要求及测试方法》等标准对童装拉带绳索也有要求,但在技术指标上基本都保持一致。

 

参考文献:

[1]丁学华等.中外儿童服装机械安全性法规和标准的比较研究.《今日中国论坛》[J].2013(4).

[2]石杏玲.童装出口企业须关注绳带小部件安全要求.《轻工科技》[J].2012(10).

[3]2010—2013年中国出口产品受阻分析报告[EB/OL].

http://www.tbt-sps.gov.cn/Pages/main.aspx.

[4]于智勇等.出口儿童服装绳带安全问题的对策与分析.《检验检疫学刊》[J].2009年(4).

[ 5 ] 上海市质监局发布儿童服装拉带绳索安全风险预警

[EB/OL].http://www.gov.cn/fwxx/sh/2013-06/03/ content_2417755.htm.

[6]2012年国外扣留(召回)我国消费类产品情况分析报告

[EB/OL].http://www.tbt-sps.gov.cn/Pages/main.aspx.

[7]上海市质监局发布儿童服装拉带、绳索安全风险预警

(2013年第1号).中国质量新闻网.2013-05-31.

[8]EN 14682:2007 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 [S].

[9] BS 7907—2007 提高机械安全性的儿童服装的设计和生产实施规范 [S].

[10]关于加强出口美国、欧盟、日本儿童服装上绳带和小部件安全项目检验监管的通知.质检检函[2008]115号附件.

[11] ASTM F 1816—2004 儿童上衣的绳带安全规范 [S].

[12] GB/T 22702—2008 儿童上衣拉带安全规格 [S].

[13] GB/T 22705—2008 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 [S].

(作者单位:福建省纤维检验局)

 

(中国纤检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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