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1批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非医用口罩产品214批次,其中,生产领域52批次,流通领域162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2626-2019《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GB/T32610-2016《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GB/T38880-2020《儿童口罩技术规范》,以及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的要求,对非医用口罩产品的过滤效率(颗粒物过滤效率)、呼吸阻力(呼气阻力、吸气阻力、通气阻力、压力差)、防护效果、口罩带及口罩带与口罩体的连接处断裂强力(头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青岛康美新口罩有限公司1家生产者和滨城区洛臣百货超市、德州市德城区猫的口袋饰品店、东莞市星空贸易有限公司济南第三分公司、济宁家家悦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任城区太白商业广场店、聊城庆繁防护用品有限公司、云益医疗器械(临沂)有限公司等6家销售者的9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过滤效率、防护效果、口罩带及口罩带与口罩体的连接处断裂强力。其中,销售者东莞市星空贸易有限公司济南第三分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标称生产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做好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
(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