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质检 > 质检资讯 > 曝光台 > 正文 
 
  宁夏质监局:101批次纤维制品不合格
2017-07-25
分享至:

  为强化纤维制品质量监管,保证纤维制品质量安全,根据《产品质量法》《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宁夏自治区质监局组织开展了2017年纤维制品专项检查,对全区医院、宾馆、酒店等经营场所公共用纺织品以及幼儿园统一购买使用的床上用品和市场销售的成人内衣、家纺产品质量进行了抽检。6月23日,向社会公布了第一批(银川地区)抽检结果,该局通报第二批(吴忠地区)抽检结果。

  4月17日至4月28日,自治区纤检局联合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对吴忠地区医院、宾馆、酒店等经营场所公共用纺织品以及幼儿园统一购买使用的床上用品和市场销售的成人内衣、家纺产品共抽查218批次,经检验,合格117批次,不合格101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率为46.3%。其中:医院抽查67批次,不合格31批次,不合格率为46.3%;宾馆、酒店抽查113批次,不合格60批次,不合格率为53.1%;幼儿园抽查23批次,合格23批次,合格率100%;商场抽查15批次,不合格10批次,不合格率为66.7%。

  本次抽查的纤维制品,依据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383-2007《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等标准规定,主要对PH值、甲醛含量、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耐摩擦色牢度、填充原料、成分含量及标识进行了检验。从检验结果看,医院、幼儿园、宾馆、酒店纺织品不合格项目以PH值、填充物为主,成人内衣不合格项目以成分含量和标识为主。纺织品PH值超标主要原因是洗涤时采取强碱漂白后中和不充分或漂洗不彻底;填充物不合格主要是使用了再加工纤维(俗称“黑心棉”),或者超期使用导致短纤维含量超标;成份含量不合格,纤维实际含量和标注不一致,属以次充好;标识不规范,相关参数含糊不清,达不到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的要求。

  针对本次专项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宁夏自治区质监局要求各相关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于2017年8月底前报自治区纤检局。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声明:凡于本网文章前标有“CTEI网讯”之文章即表示为本网原创、编译、第一信息源、第一媒体合作方等,如需转载请务必标注文章来源自“中国纺织经济信息网 www.ctei.cn”,本网保留法律权利。
相关文章
 
  更多>
  更多>
0412.jpg
中央社会工作部召开全
sy.jpg
趣看文物|“纹”见少
sy.jpg
华夏衣冠,跨越千年!
sy1.jpg
2024中国纺联春季联展
sy.jpg
“数”说纺织:2023年
图区.jpg
CTEI祝纺织同仁新春快

合作媒体:《纺织服装周刊》 《家纺时代》 《中国纺织》 《中国经济网》

©中纺网络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16217号-29

业务咨询: ctei@cntac.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