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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第1季度对20种产品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其中,抽查了郑州、周口2个省辖市和滑县1个省直管县11家企业生产的31批次毛巾类产品,9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GB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GB18401-2010《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22864-2009《毛巾》、FZ/T62017-2009《毛巾浴衣》及《2017年第1批毛巾类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毛巾类产品的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异味、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抽样检验,有22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9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要求,企业涉及商水县博睿纺织有限公司(3批次)、商水县金桥纺织有限公司(2批次)、郑州康百利工贸有限公司、郑州盛云日用品有限公司(2批次)、河南省紫阳华美纺织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涉及到纤维含量。 河南省质监局表示,已责成相关省辖市、直管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来源: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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