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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物或者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同时征求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海关总署等有关方面的意见,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制定、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公布实施。 所谓的“法检”,是法定检验的简称,是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其他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必须实施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是指确定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合格评定程序包括:抽样、检验和检查;评估、验证和合格保证;注册、认可和批准以及各项的组合。 所以综上所述,列入目录的服装产品就需要“法定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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