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立亚 通标标准技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纺织品技术咨询部 炎热的夏季已经来临,纺织品的防晒功能成了消费者在采购产品时,会考虑的一个性能指标。而商家也紧紧抓住了消费者的这个消费需求,在多产品上,大家都会发现“防紫外”、“防紫外产品”、“UPF 30+”以及“UPF 50+”等文字或声称,这些背后有什么样的标准要求,应该如何正确标识呢?本文将就这个问题对国际各主要市场的要求进行系列分析和对比。
澳洲/新西兰市场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对于在日照防护方面的问题尤为重视,联合标准AS/NZS 4399 《防晒服装—评定和分级》中,对于防晒服装的分级和标识要求较为细致,具体内容如下: 1. 分级和标签 为了对防晒服进行标识,应该按UPF值(按AS/NZS 4399 《防晒服装—评定和分级》附录A方法测定)进行分级,以便在标签中标示,见表1。 表1 UPF 分 级
2. 标识 声称有防晒功能的每件服装或每卷面料必须在标签中清楚醒目地标示出如下内容: a) 制造商名称,产品名称或标记; b) 产品的UPF值(按AS/NZS 4399附录A测定)和防护等级(见表1),并必须遵循如下条款: i) 仅以本标准所制定的UPF值为产品防晒性能的数字表示方法; ii) 产品的数值前面必须冠以“Ultraviolet Protection Factor”或“UPF”; iii) 大于50的UPF值不应为产品声明或隐示。 iv) 术语“50”,“50+”或“50 plus”仅适用于UPF值为51及以上的产品; v) 必须以一样的字体和字号表示UPF值和防护等级。 c) 如下内容必须标示: “所测的UPF值只针对织物而不表示其设计的产品提供的防护。因为织物在制衣过程中的缝纫、拉伸等会降低面料的UPF值。” 建议服装设计时,覆盖身体的面积尽量大。 以下情况防晒作用会减弱: i) 与皮肤紧密接触的地方如:肩部。 ii) 织物如被拉伸。 iii) 织物如是湿的。 iv) 长期正常穿着。 d) 头饰应该标示以下内: “本产品对反射及散射造成的紫外线无防护作用。” 此外,可选择采用如下标示: a) 纺织品的UVA透射率的平均值,按AS/NZS 4399附录A测定; b) 纺织品的UVB透射率的平均值,按AS/NZS 4399附录A测定; c) 声明的保护类别的UVR有效透射率范围,见表1; 注:制造商在产品上、包装上以及促销说明中,所做出的关于产品符合本标准的声明要保证能被证实。 以上内容由SGS提供,严禁转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