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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v 停用含有DMF的防霉防潮剂,皮革、纺织品、木制品等原材料供应商停用DMF作为防霉剂。已用DMF进行防霉处理的原材料,不得加工出口欧盟。 v 加强出口产品原材料和成品中DMF的检测,抽样经相关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向国外客户提供产品不含有DMF的证明。 v 积极与国外客户沟通,改变加工工艺或变更原辅料,尽可能减少欧盟新指令对产品出口的影响。 v 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的控制体系,特别是加强原辅材料和防霉剂、干燥剂的采购控制和验证把关,提升企业的风险自控水平。 更值得关注的是,由于富马酸二甲酯还被广泛用于食品、粮食、饲料、化妆品、烟草等的防腐防霉及保鲜,因此,欧盟禁令还将影响这些行业,相关企业也应抓紧进行调整,换用更为环保和健康的防潮防霉产品,并积极与国外客户进行沟通,减少法规对产品出口的影响。 声明:凡于本网文章前标有“CTEI网讯”之文章即表示为本网原创、编译、第一信息源、第一媒体合作方等,如需转载请务必标注文章来源自“中国纺织经济信息网 www.ctei.cn”,本网保留法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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