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国内 > 最新 > 正文 
 
  济南降低网店门槛无实体店登记住宅
2013-09-23
分享至:

  为简化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准入门槛,济南市工商局近日出台规定,没有实体店铺的网店经营者在办理工商登记时,可直接以家庭住宅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

  为促进网络经济发展,鼓励更多创业者开展网上经营,济南市工商局规定,在济南成立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电子商务公司的创业者,可享受两年期“零首付”的创业政策,如果在3个月内难以缴足首期注册资本,可在两年内与后期出资一并缴足。对于没有实体店铺(含仓储)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办理工商登记时,济南工商规定,可以将已取得产权或使用权的住宅直接作为经营场所,同时不需要提交业主委员会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同意改变房屋用途的证明文件。(中国服装网))

声明:凡于本网文章前标有“CTEI网讯”之文章即表示为本网原创、编译、第一信息源、第一媒体合作方等,如需转载请务必标注文章来源自“中国纺织经济信息网 www.ctei.cn”,本网保留法律权利。
相关文章
 
  更多>
  更多>
0412.jpg
中央社会工作部召开全
sy.jpg
趣看文物|“纹”见少
sy.jpg
华夏衣冠,跨越千年!
sy1.jpg
2024中国纺联春季联展
sy.jpg
“数”说纺织:2023年
图区.jpg
CTEI祝纺织同仁新春快

合作媒体:《纺织服装周刊》 《家纺时代》 《中国纺织》 《中国经济网》

©中纺网络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16217号-29

业务咨询: ctei@cntac.org.cn